2)第三百四十章 惊骇_这个主播有点儿上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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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十公斤的树叶。”

  “而树叶,对于植物来说,是进行光合作用,为树干提供养分的最为重要的器官。”

  “金合欢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,当长颈鹿啃食树叶时,金合欢树的树枝会感受到长颈鹿的唾液,进而立即分泌一种让长颈鹿极其讨厌的物质——乙烯。”

  “这种物质不会让长颈鹿中毒身亡,但却会让它们丧失继续进食的胃口。”

  “不仅如此,金合欢还会分泌出另一种特殊的芳香物质,以向附近的同类传达长颈鹿的存在,而在短短几分钟之内。”

  “方圆数百米的金合欢树,都会分泌出乙烯,聪明的长颈鹿,就会立即跑开,起码跑到五百米之外,才会继续进食。”

  “这就是我为何对金合欢树如此青睐的原因,它们几乎可以算是世界上最为聪明的植物之一了!”

  观众们纷纷感叹造物主的神奇。

  陈宇摘下一些金合欢树的花朵,放进裤兜之中,旋即离开。

  “我身上有牵引绳,是从那条橡皮艇上拆下来的,所以就不祸害这棵金合欢树了,它枝干上的尖刺,处理起来相当麻烦。”

  “另外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是,这里的海拔越来越高,翻过眼前的丘陵山坡地带,我就正式进入了纳米比亚大草原。”

  “那里是掠食者的天堂,冒险者的地狱。”

  “所以从现在开始,我要放慢脚步,因为我们来到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地方。”

  “同时,我得着手制作武器了,没有武器,我心里始终有些不安,人类的身体相较于动物的爪牙来说,相当的脆弱。”

  “看……”

  陈宇低头,指向不远处。

  一具腐烂得只剩下脊椎和头骨相连的野兽尸骨,正静静地躺在地面上,与干枯发黑的落叶为伴。

  陈宇走了过去,仔细端详。

  尸骨的附近,已经找不到任何发黑发干的血迹,地上散落着黄褐色的毛发。

  “这是一具狒狒的尸骨,看到它的犬齿了吗?相当狰狞,死去的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了,它脊柱多处断裂,是被大型食肉动物所伤。”

  “猎豹是狒狒的天敌,但猎豹可没有这样的力量,应该是狮子干的。”

  “有些狒狒会捕捉狮子的幼崽,把它们扔来扔去,玩够了就直接吃掉,狮子自然也会报复。”

  “我不是说它们谁该死,谁不该死,这是兽性和丛林法则。”

  “我想说的是,看到这种东西,任何人都没办法不紧张,这代表着,我现在所处的位置,已经被纳入狮群的狩猎范围了。”

  “狮群没有固定的巢穴,但有领地范围,我随时可能碰见它们。”

  陈宇忧心忡忡。

  事实上,他并没有完全做好和草原掠食者交锋的准备。

  他才刚刚穿过荒漠,踏上纳米比亚大草原的边缘,还没有准备好武器,没有找到水源,没有建立营地,什么都没有。

  显而易见,这种时候,绝对不适合跟那些危险的家伙打交道。

  但就在他犹豫不前之时,一件令得陈宇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了。

  “你们看,那是什么?”

  远处的空地当中,陈宇透过灌木丛之间的缝隙,看到了一群跑动打闹的家伙。

  “斑鬣狗,好多斑鬣狗,起码有上百只,怎么会有这么大一群?”

  陈宇惊骇莫名,鬣狗是他最为讨厌的一种草原生物。

  虽然主观性有点儿太强,但他还是直白的告诉观众。

  如果他手里有一挺加特林的话,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冲向自己的鬣狗群屠杀殆尽。

  “草原上时时刻刻都在打架,没有说哪个时间段危险性会比其他时间小,不存在这样的理论。”

  “我要折返回去,取下一些金合欢树的硬刺,然后利用橡皮船桨的塑料管子,做一个简易的吹箭筒。”

  “那些家伙,看起来实在太可怕了,绝不能让它们发现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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