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2章 票选_我欲修仙,日更三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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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冰湖兀自纠结了好一会儿,最后还是狠狠移开了视线。

  他誓言都立了,这么做也太打自己的脸了!

  心态烦躁,李冰湖随手把九鹏楼主的报纸塞进书架里,自言自语道:“模仿拙作,不堪入目!”

  两天后,十一月二十九,每份报纸的《上旬》截稿日。

  “冰湖这么早又来了?以前不都是我去你那儿拿稿子的么。”李冰湖的辑书客,陆书客架着飞鸾停在门口,瞧见他就揶揄笑道,“今日也是来看钱九鹏的章回的?”

  打算悄摸离开的李冰湖:“……”

  陆书客知他性格别扭,故意道:“我刚刚看完翡不琢的第十回,写得真是好啊。我还是第一次见把女扮男装写得这么真的小说。”

  《千金》的情节已经进展到了女主进入学院。那日,柳玉钗发现死人身上携带的剑阁邀请函后,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它收了起来。

  之前打斗时的只言片语里可知,那老尼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,知自己大限将至,行事愈发肆意,路过一个匪村时,将里头杀过人的匪徒全数屠戮。

  这波喊妖尼的人便是匪盗亲友后代,没有亲手沾过血亦或是作恶不够多的那批。结果却被柳玉钗斩于马下,当了磨刀石。

  至此,她也发现了老尼传授功法的诡谲之处——似乎越是见血见命,越是厉害,且能激发心中戾气。

  柳玉钗为了低调走江湖,改头换面以男装上路。她循着那邀请函的地址,才发现竟是一个“招徒大会”——剑阁选徒,十年一次,正好给她碰上了。

  原来那匪徒怀里的邀请函也是转过手的,不知是他从哪个被截杀者身上摸来的。

  剑阁选徒分两种,一是早就看好的,会发邀请函;二是在当年大比中优胜的。柳玉钗本是打算看一眼就走,现在却改变了想法:反正天地没有她容身处,何不试一试?

  她没有顶替邀请函,而是选了后者。

  翡不琢大比写了五章,各类角色粉墨登场,女主角的每一场都胜得险之又险。不得不说,男子大部分比女子更喜爱武力情节,这四章刊登后,男读者数量立刻增加了三四成。

  诗千改前世就很擅长写人物,网络时代的小说有个特点,就是角色更有“纸片人”特色,仿佛天生就是拿来给人喜爱的。冷静沉默的剑客少年、机灵古怪的持剑少女……这些配角让读者们新奇又喜爱。

  甚至还有人开盘押注,押最后胜出的前五会是谁。

  ——陆书客心中咳了一声,他也参与了押注,赌注全押在柳妹身上了。

  李冰湖听到“男扮女装”就坐不住了,因为他正在构思的新书就有这个情节。然而他却怎么写都不满意,总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和市面上的话本子高度雷同。

  “……陆叔,你就是故意激我!”李冰湖咬牙切齿。

  陆书客:“我说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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